有人对“性爱床”的发明与生产感到“震惊”,并把此事与“****”相提并论,认为“性爱床”的产生,让人想到色情小说《金瓶梅》的某些描述,这是放纵情欲、追求感官刺激之类以享乐主义为标志的社会风气产物。其实,即使是发明者理直气壮地宣称该床就是“性爱床”,又如何?它既不是如“西班牙苍蝇”之类的助淫之物,也不是“迷奸水”一类的迷幻之药,它只不过是一种床,适合性爱的床。难道因为这种床的发明、生产与销售而使整个社会的性道德沦丧,世风日下吗?凡是有此惶恐的人,最好不要走进性用品店,否则非被吓得走不出来不可。
图为真人演示性爱床使用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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