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常人在进食米、面主食或服葡萄糖后,几乎全被肠道吸收,使血糖升高,刺激胰岛素分泌、肝糖元合成增加,分解受抑制,肝糖输出减少,体内组织对葡萄糖利用增加,因此饭后最高血糖不超过10.0mmol/L,且进食或多或少血糖都保持在一个比较稳定的范围内。这说明正常人对葡萄糖有很强的耐受能力,即葡萄糖耐量正常。但若胰岛素分泌不足的人,口服 75g葡萄糖后2小时可超过7.8mmol/L,可等于或大于11.1mmol/L,说明此人对葡萄糖耐量已降低。
葡萄糖耐量试验注意事项:
(1)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(OGTT)之前每天碳水化合物摄入量不少于150g,
有正常的体力活动至少三天。
(2)试验前过夜空腹10~16小时,可以饮水。
(3)试验过程中禁止吸烟。
(4)取得空腹血标本后,饮用含75g葡萄糖的水300mL,5分钟内饮完。
(5)分别于服糖后0.5、1.5、2小时抽取血标本。
(6)若血糖测定不能立即进行,血标本应放在含有氟化钠的试管中,每mL全血可用氟化钠6 mg。离心分离血浆,血浆可冰冻待测。
(7)正常的血糖水平。空腹不超过6.4mmol/L,服75g葡萄糖0.5、1.5小时都不超过11.1m mol/L,2小时不超过7.8mmol/L。
(8)葡萄糖耐量减低。应具备以下三条:即①空腹血糖<7.8mmol/L;②OGTT中服糖2小时血糖>7.8mmol/L,低于11.1mmol/L;③OGTT中,服糖后0.5、1、1.5小时三点中至少有一点血糖≥11.1mmol/L。
(9)空腹血糖>7.8mmol/L,临床已诊断糖尿病,则不再作OGTT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