携带者在就业等方面遇到的问题抓紧做好 。 11月15日,国家人事部和卫生部公布了新修订的 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征求意见稿 ,其中明确规定,乙肝携带者, 只要不是急慢性肝炎即为合格 。
现代医学已经证明,乙肝传播途径相当有限,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传染乙肝。因而,中华医学会2000年修订的《全国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》明确说明肝功能正常的乙肝携带者 不按现症肝炎病人处理,除不能献血外及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和保育员工作外,可照常工作和学习 。
何况,现在早已经有了乙肝疫苗,可以有效保护不被乙肝病原感染。而且乙肝疫苗全套注射仅需一次性支出 30元,而乙肝化验每年都要二十多元,年复一年,费用高得多。如果取消给员工抽血化验乙肝,而改为用节省下来的化验费来给员工注射乙肝疫苗,不但从根本上保障了员工不被乙肝感染,而且在经济上也更合算。
新修订的 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就是基于以上的科学认识。
相比于国家公务员而言,企业招收员工更加无需排斥乙肝携带者:
1、乙肝携带者不同于乙肝患者,不会影响正常的工作;
2、医疗保险已经全面推行,录用乙肝携带者不会增加企业医疗费负担;
3、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和《职业病防治法》的规定,乙肝不是事故伤害,也不是职业病,企业根本不用担心乙肝携带者雇员在职期间发病,企业会承担工伤补偿等费用。
综上所述,从科学角度出发,录用乙肝携带者根本不会损害企业的利益,没有任何必要。
正相反,允许录用乙肝携带者只能会更加符合企业的利益。
一亿两千万乙肝携带者加上其亲朋好友,辐射到全国半数以上人口,这是个巨大的群体,率先推倒歧视之墙,必将赢得民心,企业品牌将会悄然升值,其巨大的国内市场潜力必然带来丰厚回报。
同时,企业界普遍重视走出国门、走向世界,而在世界上的其他国家和地区,乙肝携带者都能够受到平等的对待。尤其是目前国际上正在广泛推行的 SA8000标准认证,更是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对企业提出了“禁止歧视行为”的要求。没有 歧视行为的企业,才能够更加顺利地进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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